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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民办培训学校。
二、提交材料:
(一)《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延续)审批表》三份;
(二)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三)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注意事项: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职业能力建设科(中区440室)。
2、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一、受理范围:民办培训学校。
二、提交材料:
(一)《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延续)审批表》三份;
(二)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三)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注意事项: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职业能力建设科(中区440室)。
2、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一、受理范围:民办培训学校。
二、提交材料:
(一)《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延续)审批表》三份;
(二)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三)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注意事项: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职业能力建设科(中区440室)。
2、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