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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范围:
个人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 退休年龄和特殊工种规定年限。
二、申请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寸1张;
2.申请人填写《北京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疾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申请鉴定前3个月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每月8日前提交材料,当月报送。
3.受理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4.申请人没有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的,需按规定重新提交材料申请鉴定。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后上报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劳动能力鉴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范围:
个人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 退休年龄和特殊工种规定年限。
二、申请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寸1张;
2.申请人填写《北京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疾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申请鉴定前3个月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每月8日前提交材料,当月报送。
3.受理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4.申请人没有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的,需按规定重新提交材料申请鉴定。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后上报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劳动能力鉴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范围:
个人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 退休年龄和特殊工种规定年限。
二、申请材料: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寸1张;
2.申请人填写《北京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疾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申请鉴定前3个月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每月8日前提交材料,当月报送。
3.受理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4.申请人没有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的,需按规定重新提交材料申请鉴定。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后上报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