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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按照国家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正常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因病提前退休(职):
1.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或原北京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处、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公示,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
四、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档案;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
4.《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复印首页、本人页);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正常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病提前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
1.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
2.《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地点
户籍地社保所
六、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按照国家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正常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因病提前退休(职):
1.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或原北京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处、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公示,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
四、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档案;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
4.《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复印首页、本人页);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正常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病提前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
1.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
2.《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地点
户籍地社保所
六、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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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失业人员办理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按照国家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正常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因病提前退休(职):
1.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工种须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或原北京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处、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备案确认;其中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退休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公示,并在公示期内不存在异议的。
四、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职工档案;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
4.《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复印首页、本人页);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正常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病提前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除基本材料还需提供:
1.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
2.《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地点
户籍地社保所
六、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