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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F/2013-60398 公开责任部门 上庄镇
信息名称 上庄镇政府法定职责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00:00 公开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00:00
关键词 镇政府 职责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内容概述 镇政府的法定职责 三定方案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机构职责
备注
附件

上庄镇政府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计、综合执法、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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