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大厅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大厅->东升镇->机构职能->机构职责
查看目录信息
索引号 11F/2012-35803 公开责任部门 东升镇
信息名称 东升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生成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00:00 公开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00:00
关键词 东升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内容概述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机构职责
备注
附件

东升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安全、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海淀区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110108001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01

京ICP备05083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