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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F/2020-92395 公开责任部门 区房管局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海淀区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两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04日 20:45 公开日期 2020年12月04日 20:45
关键词 共有产权 资格复核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内容概述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审核资格复审公示
备注
附件

关于开展海淀区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两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海淀区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两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工作已于20201128日结束,最终2.79万余户家庭确认申购。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目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会同公安、民政、人力社保、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确认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及在本区就业情况进行联网审核。

12710:00起,申购家庭可凭申请编码、申购人姓名、证件号码,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共有产权住房”专栏查询审核结果。

申购家庭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申购人按照查询结果提示信息,在复核受理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提交复核材料申请复核。

申购家庭因漏填、错填家庭信息或申购家庭填报的家庭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予复核。

一、申请复核材料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未如实申报,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家庭,将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一)申请复核材料

1、打印的核验结果页面;

2、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上述各项材料需核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等;

4、申购家庭成员为外籍的,提供护照及护照中文译本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对本区就业情况审核有异议的,申购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核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说明:“不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家庭”如有异议,可提前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北京购房指南”专栏点击“如有异议申请复核”查询准备材料清单及咨询相关问题,再向我局申请复核。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且经告知后仍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放弃复核。申购家庭未在复核受理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二、复核受理时间及地址

复核受理时间:2020127日至1216日(2020127日至12159:0020:0012169:0012:00

复核受理地址:海淀区建材城东路8号金隅凤栖家园展示中心(联系电话:010-82911866

三、注意事项

因复核现场位于建材城东路8号院内,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当您进入园区及复核现场时,请您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手机“扫码”(个人近期行程轨迹查询)、出示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绿码(北京健康宝首次使用时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请您提前注册)及信息登记工作。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我们将谢绝您进入。

四、后续工作安排

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两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摇号、选房、签约等工作由北京金隅程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建海汇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具体情况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bjhd.gov.cn/)发布公告为准(请申请家庭及时关注该网址,具体查询路径为依次点击“部门公开专栏”→“区房管局”→“重点领域”)。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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