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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F/2018-315526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房管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海淀区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部分申购家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公告 | ||
生成日期 | 2018年12月21日 00:00 | 公开日期 | 2018年12月21日 00:00 |
关键词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
公开形式 |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 ||
内容概述 | |||
信息有效性 | 所属目录 | 阶段公示 | |
备注 | |||
附件 | 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pdf |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海淀区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规定,非海淀区户籍申购家庭须在海淀区工作。按照该项目家庭数量一定比例进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海淀区工作家庭”的认定标准
2018年8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请人”在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即可认定为“在海淀区工作家庭”。
二、审核范围
2018年12月19日,启动海淀区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选房工作。根据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第二组、第三组)选房情况,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联合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一定比例对摇号家庭是否属于“在海淀区工作家庭”进行补充审核,本次审核家庭范围如下:
第三组(普通组):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选房顺序号1501号-2500号)。
三、审核结果查询与复核
审核结果可在本公告附件中查询。本公告附件表格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家庭,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购人本人可持复核材料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复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核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9:00--17:00
2018年12月23日9:00--17:00
(二)复核地点及电话
1.复核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区16A一层
2.联系电话:010-62400426
(三)复核需提交材料
申购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申购家庭务必如实提交复核材料。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不如实申报,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家庭,将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四)其他
1.本公告附件表格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为“通过”的家庭无需申请复核。
2.提交复核材料的申购家庭,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将通过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再次核实申购人的就业情况信息,复核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
3.“就业情况审核结果”最终确定为“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加选房。
四、后续工作安排
在本次审核工作结束后,将电话通知申购人依照摇出的选房顺序号开展申购家庭的选房工作,详细安排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22_51806/)公布。
附件:永靓家园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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