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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F/2023-18117 公开责任部门 海淀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海淀区京西稻历史文化宣传项目评选公告
生成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09:58 公开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09:58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内容概述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通知公告
备注
附件 附件1报名回执.doc
附件2评选承诺书.doc
附件3评选规则.doc
附件4评价得分表.doc
附件5评选结果确认表.doc
附件6评选供应商报价表.doc

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海淀区京西稻历史文化宣传项目评选公告

 

为承担好京西稻作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的工作,加深公众对京西稻作文化的认识和认同,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京西稻历史文化宣传项目,并对该项目依托单位进行评选,请符合要求且能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所有参与评选的供应商,均视同为实质性响应评选文件要求。

   一、合格评选供应商范围

参与评选的供应商需了解海淀农业农村发展情况近年来承接过农业农村领域宣传项目,具备摄制政府形象宣传片的相关经验。请参与评选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实施内容页等关键内容)。

二、报价说明

1.所有报价除特殊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计算单位。

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当满足评选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报价不存在可选择报价。

三、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制作1个宣传片,以动画制作、专家采访、棚拍、现场实拍相结合的形式,使用6K分辨率纪录片规格,高质量完成京西稻历史故事、传统耕作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及成效的宣传工作。成片时长为15-20分钟。

制作1个宣传册,展示京西稻历史演变、现代农业科技助力成果、农教融合活动等内容。

)工作要求

1.工作时限:正式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7月

2.工作成果:按照工作时限要求,制作完成宣传片1部、宣传册1个并通过验收后,供应商将成片电子版、纸质版一并交予区农业农村局。

四、参与评选须知

参与评选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报名回执(附件1)、评选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单位简介、相关业绩成果、职称证明及其他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20231122(下周二17:00前送达至海淀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发送电子邮件请在主题栏标明2023年海淀区京西稻历史文化宣传项目”字样,并明确一名负责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送达时间以快递送达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最晚时间为最终送达时间。以电子版材料报名的,须在评选提交当天纸质报名材料,纸质材料须于电子材料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评选规则

20231124日(下周五上午9:30,请进入评选的供应商将项目评选文件(一正五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及报价、项目实施人员安排等密封交至评选单位。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将参照《评选采购工作规则》(附件3)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时从项目报价、项目理解、项目实施方法流程、项目质量保障措施、项目业绩经验、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在《评价得分表》中打分(附件4),分数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所需成果。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不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按本文件要求的时间为采购单位提供货物(服务)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

 

附件:1.报名回执

    2.评选承诺书

3.评选采购工作规则

    4.综合评价标准

    5.评选结果确认表

    6.评选供应商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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