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海淀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办法>的通知》(海人社发〔2011〕33号)、《关于做好海淀区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海人社发〔2017〕7号)的相关规定,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封存完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提交至职业能力建设科。
一、申报材料
1、《海淀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一);
2、承担职业技能定点机构培训任务的申请、可行性分析报告;
3、办学许可证(副本)、年检合格的法人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的复印件;
4、《申请机构承诺书》内容包括: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机构注册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机构自身净资产在50万元及以上、能够确保正常的教学培训需要;
5、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应出具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或借用场地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协议、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6、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和分职业(工种)所有专、兼职教师人员花名册,以及资格证书(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证书复印件等)。其中,各职业(工种)应配备3名以上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政策、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教师上岗资格的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专职教师不能低于1人;
7、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的清单,申请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8、各项组织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9、申报单位党建工作相关材料;
10、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提交地点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中区440办公室
附件:海淀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申请表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马丽娜 88506722 王志文 8850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