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23〕3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从成立2年以上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遴选产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能大师条件。技能大师是指工作室领办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在职在聘,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曾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优先。
2.所在单位条件。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由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业绩突出、品行端正、富于创新、业内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领办,依托所在单位创建,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程序
国家级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按属地或隶属关系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以下统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材料A4格式分开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相关申报表式可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下载。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附件:1.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清单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模板)
4.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清单
5.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联系电话:88506092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