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工作方案

来源: 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日期: 2021年09月15日 17:23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保证中小学生充足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家校协同,构建起涵盖教育行政、教科研、学校、家长、学生等全方面,贯穿宣传、管理、监测、督导等全链条的学生睡眠管理系统,切实保障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施策

  中小学生睡眠管理需要多方参与、多措并举,要切实调动多方力量,从宣传教育、作息安排、作业管理、监测督导等方面系统考虑、统筹管理、形成合力。

  (二)坚持常态管理

  学生睡眠管理贵在全覆盖、常态化,要构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长效管理机制。

  (三)坚持家校协同

  中小学校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和策略,做好学生睡眠管理,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引导家长高度重视学生充足睡眠的极端重要性,共同保障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

  中小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沟通内容。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提高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思想认识。

  (二)保障学生睡眠时间

  坚守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证学生必要的午休,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学校指导家长落实好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学校应指导学生、家长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合理确定学生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

  (三)落实睡眠精细管理

  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学生,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寻找问题源头。指导学生统筹规划好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并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四)杜绝过重作业负担

  学校要不断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北京市减负文件精神: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学校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五)加强培训机构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线下培训机构进行监管。对各培训机构政策宣传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违规处理到位。督促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六)防止沉迷网络游戏

  学校和家长要履行好监护教育职责,加强教育引导和监护督促,提高学生网络素养,引导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用网习惯。加强对学生游戏账号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严格控制学生使用网络游戏的时段和时间,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0021:00,使用1小时的网络游戏。

  四、管理机制

  (一)成立睡眠管理工作小组

  为系统统筹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决定成立海淀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史怀远、吴谨

  成员:体健科、保健中心、德育科、宣传科、基教一科、基教二科、督学科、教科院、教师进修学校、社管科。

  (二)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学生睡眠管理的指导监督、宣传教育、监测评估等工作。体健科负责学生体质健康与高质量睡眠的指导工作;保健中心负责落实学生健康睡眠科学性的日常指导工作;德育科负责指导学校对学生睡眠健康的家长协同工作;宣传科进行相关政策、知识、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基教一科和基教二科负责分别指导小学和中学做好教学时间保障,减轻过重作业负担,以保障学生健康睡眠;督学科负责开展专项学校睡眠管理的督导工作;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学业、睡眠、体质健康相结合的综合测评;进修学校负责课堂教学观察与监控,开展教师专项调研与评价指导;社管科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学生睡眠管理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切实优化学生睡眠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构建家校协同管理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学校睡眠管理方案,成立德育、教学等部门负责人和家长代表为成员的管理机构,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家校共育、共管,落实睡眠管理工作要求。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知识普及,提升家长对中小学生睡眠重要性的认识。

  (三)开展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学校要将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常抓不懈。教育督导部门将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每学期对学生睡眠管理进行调研、督导评价,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加强社会监督。各学校、教委相关科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沟通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强化督导检查。各学校、各培训机构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引导广大家长共同参与睡眠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反馈机制。区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照实地督导要点,对各学校睡眠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采用校园观察、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督促学校按照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整改、立行立改。对整改不落实的,及时进行通报、约谈;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