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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F/2023-00021 | 公开责任部门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标准创新发展的措施》的通知 | ||
生成日期 | 2023年10月25日 22:53 | 公开日期 | 2023年10月25日 22:53 |
关键词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海行规发〔2023〕5号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内容概述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标准创新发展的措施》的通知 | ||
信息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所属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备注 | |||
附件 | 海行规发〔2023〕5号.ofd |
现将《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标准创新发展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标准创新发展的措施
为以高标准引领海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特制定以下支持措施。
第一条 支持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标准研制。聚焦海淀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在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领域开展标准攻关,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研制具有国际影响力、包含自主核心技术的标准。对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牵头及主要参与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支持。
第二条 支持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制定发布技术水平高、实施效果好且符合海淀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团体标准,对制定发布相应团体标准的社会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第三条 支持打造关键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对通过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支持。
第四条 支持建设重大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区级标准化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围绕标准试验验证、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等方面建设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对承担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国家重大标准化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的企业,待平台建成后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第五条 支持企业承担国际标准组织重要工作。对新承担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的企业,在获得批准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支持;对新担任国际标准组织或技术机构主席、副主席的专家,在被正式任命后一次性给予所在企业30万元的支持。
第六条 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引进来”和“走出去”。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技术机构或其驻华代表处落驻,落驻后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100万元的支持。鼓励领军企业、社会组织聚焦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领域培育建设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对于批准筹建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支持。
第七条 奖励杰出标准化人才。对获得ISO、IEC等国际标准组织奖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专家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支持。
第八条 本支持措施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将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海淀区发展实际适时优化调整。
第九条 本支持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标准创新发展的措施(试行)>的通知》(海行规发〔2019〕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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