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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F/2023-000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生成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14:32 | 公开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14:32 |
关键词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海行规发〔2023〕4号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内容概述 | |||
信息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所属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备注 | |||
附件 | 海行规发〔2023〕4号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ofd |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
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产业优势,抢抓通用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强创新要素供给,实现创新引领,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夯实算力基础支撑。建设北京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提供开放算力服务,支撑研发创新。支持企业整合算力资源,鼓励基于国产算力开展研发。对技术创新性强、应用生态丰富的大模型,给予相关创新主体不超过购买或租用算力合同金额的30%、最高1000万元资金补贴。对于重大项目,原则上可根据研发迭代情况,连续支持两年。
第二条 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市区协同支持人工智能芯片、高效数据处理、模型构建、训练、调优对齐、推理部署、应用等核心技术攻关。根据项目技术创新性和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多元主体融合创新。
第三条 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发挥区域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支持建设预训练数据集开放平台、指令数据集标注平台等,对外开源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数据处理的共性技术和关键工具。对于参与平台建设且开放书籍、论文等高质量中文数据集的主体,根据数据集开放数量和质量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探索高质量数据集利益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要素供给能力。
第四条 支持应用场景建设。鼓励自主可控大模型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医疗、城市管理、消费等各垂直领域示范应用,赋能各行业智能化升级。根据项目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给予相关创新主体不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80%、最高500万元资金奖励。
第五条 强化资本支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技术创新性强、发展潜力高的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导耐心资本加大人工智能领域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资力度,加强对早期项目、重大项目的支持,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资本供给。支持优质创新创业团队开展并购整合,形成合力。
第六条 建立评测体系。支持构建高质量的多模态人工智能大模型评测基准及评测方法,开发多维度基础模型评测工具集,建立公平、高效、智能化评测体系,加强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鼓励规范高质量模型研发。
第七条 加强人才引育和国际合作。在全球范围吸引、集聚具有前瞻性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突破性技术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实施“海英人才”“薪火共燃”等计划,加大对通用大模型核心研发人才的支持力度。支持打造国际化人工智能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平台,加强开放合作。
第八条 优化孵育体系。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及交叉融合领域标杆型孵化器,推动其积极承接前沿、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孵化培育。鼓励孵化器加快提升技术加速、商业加速、产业赋能等服务能力,进一步实现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建设创新业务实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提升企业服务能力。
第九条 探索监管创新。与中央、北京市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推动监管流程和监管政策创新。加强企业服务和指导,鼓励创新主体采用安全可信的软件、工具、计算和数据资源等开展自主创新,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环境。
第十条 强化伦理规范和社会治理实践。持续吸引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人工智能开展伦理安全及社会治理实践研究,加强科技伦理规范和行业自律自治,开展科技伦理教育和宣传,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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