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07月10日 17:03
四季青镇政府:
你镇《关于以区政府名义下达撤销四季青镇玉泉村等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制批复的请示》(四政报〔2023〕17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撤销四季青镇玉泉村、门头村、振兴村和巨山村等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制。
特此批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