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四季青镇玉泉村等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制的批复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07月10日 17:03

四季青镇政府:

  你镇《关于以区政府名义下达撤销四季青镇玉泉村等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制批复的请示》(四政报〔2023〕17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撤销四季青镇玉泉村、门头村、振兴村巨山村等4个村村民委员会建制。

  特此批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