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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F/2008-34368 公开责任部门 区信访办
信息名称 海淀区信访办法定职责
生成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00:00 公开日期 2020年07月17日 00:00
关键词 海淀区 信访办 职责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 区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信息有效性 现行有效 所属目录 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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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信访办法定职责

  区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范围,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来访;承办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负责上级机关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五)负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及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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