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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F/2008-34368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信访办 |
信息名称 | 海淀区信访办法定职责 | ||
生成日期 | 2020年07月17日 00:00 | 公开日期 | 2020年07月17日 00:00 |
关键词 | 海淀区 信访办 职责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内容概述 | 区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
信息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所属目录 | 机构职责 |
备注 | |||
附件 |
区信访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范围,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来访;承办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形势,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负责上级机关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五)负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协调处理本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
(七)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及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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