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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F/2008-34437 | 公开责任部门 | 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 ||
生成日期 | 2023年12月31日 00:00 | 公开日期 | 2023年12月31日 00:00 |
关键词 | 北部办 职责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
公开形式 | 网站公开 | ||
内容概述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单位工作内容及法定职责。 | ||
信息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所属目录 | 机构职责 |
备注 | |||
附件 |
北部地区开发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北区规划落地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配套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落地、城乡统筹发展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为“两区”建设提供空间保障。
(二)组织编制中关村科学城北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参与各专项规划编制,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推动各项规划落地实施。
(三)组织编制中关村科学城北区中长期开发方案及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编制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上市工作。
(五)研究制定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征地拆迁等相关政策,协调推进北部四镇征地拆迁工作。
(六)协调推动中关村科学城北区重大产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安置房及集体产业等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七)编制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年度开发建设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开发建设资金,参与政府专项债申报、监管以及债务化解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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