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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3. [实施日期] 2025-10-14
  4. [成文日期] 2025-10-14
  5. [发文字号] 〔〕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5-10-14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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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海淀区政府《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实现高速高质量发展,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5年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拟支持的措施涉及《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第1至4条,分别是:
  方向1(支持企业快速发展):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培育科技中小企业“小升规”,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并纳统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
  方向2(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对中小企业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获得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方向3(支持优质项目转化):支持高水平创新创业赛事获奖项目转化,鼓励“创客中国”、“中关村国际前沿大赛”、“HICOOL全球创业大赛”等赛事获奖项目在海淀区发展经营,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方向4(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环节资金引导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对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达到一定金额且保持较高增长率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通过资本赋能加速研发投入的初创企业分梯度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其中方向1(支持企业快速发展)无需申报,开展申报的为方向2至方向4。
  二、申报主体
  在海淀区范围内依法经营的中小企业,经营规范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导向,无失信行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
  2.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在海淀区新注册的企业除外)。尚未获得国高新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应在获得支持一年内通过国高新审核并获得资质,其他企业在获得支持一年内国高新企业资质应保持有效。
  三、申报条件、支持措施与申报材料
  详见2025年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登陆中关村科学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专项申报界面(以下简称“申报平台”www.bjhd.gov.cn/zxzj/)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本专项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海淀区财政资金支持的,本年度不再重复支持。上年度已申报的竣工项目本年度不再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单位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即日-2025年11月10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8499649、88499683
  附件:2025年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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