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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6年度北京市海淀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5年05月29日 11:00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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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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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2024—2026年度北京市海淀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旨在通过财政支持,鼓励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机械化水平。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成为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实施本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本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根据《2024—2026年度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农发〔2024〕70号)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出台了政策。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根据我区实际,补贴对象中所称“农民”包括包括海淀区仍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居民

  三、补贴范围

  海淀区按照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分为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和市级财政资金单独补贴范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有20大类35个小类75个品目,结合实际需要选择10个品目且不超过20个档次作为“重点机具”;市级财政单独补贴范围有8大类16小类50个品目。农机创新产品包括专项鉴定产品和农机新产品,实行总量控制,年度总品目数量不超过10个,按年度进行调整,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共同确认的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大战略需要、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创新产品不占年度总品目指标。 

  四、资金分配与使用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采取“预拨+清算”的方式。本区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不突破北京市规定,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上限累计不超过5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上限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五、实施范围

  在本区组织实施。

  六、实施要求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开展受理、审核、公示、兑付补贴资金等业务,区农业农村局落实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职责,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兑付与监管,形成工作闭环。按照《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京财监督〔2021〕378号)要求,将补贴资金纳入北京市“一卡通”平台管理,提升发放效率。通过多渠道(宣传材料、媒体、村务公开等)宣传政策,保障公众知情权;完善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年度公告近三年受益者信息及违规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执行北京市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定,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报告制度;推行信用管理及企业承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排查违规行为,维护政策秩序。

  七、操作流程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通过北京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向海淀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发布实施规定、自主购机、受理补贴申请、核验和审验公示信息、兑付补贴资金、组织抽查。

  八、优化服务

  加强信息化管理,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纳入“一卡通”管理平台,规范资金兑付流程,实时掌握资金兑付状态,加强补贴数据的定期分析,提高风险防控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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