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王合生,男,1969年11月生,汉族,山东汶上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经济地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理学博士,副教授。现任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曾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室副主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与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与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与法制办公室主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与法制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大兴区委常委;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副书记;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规划、审计、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李俊杰,男,汉族,1978年8月生,山东安丘人,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曾任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书记(兼),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中央单位挂职。协助区长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常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梁 爽,男,汉族,1980年2月生,黑龙江庆安人,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现任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常委,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曾任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党委(万柳地区工委)委员、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共青团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书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党委(万柳地区工委)副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中共北京市海淀区海淀镇委员会(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万柳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方面工作,统筹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北部地区开发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办)、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安委办)、区统计局(调查队)。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烟草专卖局、北京市西区邮政管理局、中关村海关、海淀海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海淀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谭 权,男,汉族,1971年7月生,四川宣汉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化学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北京科技大学工程力学专业),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海淀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支队支队长;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副总队(分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政治委员;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公安、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安全分局。 联系武警海淀支队。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沙海江,男,汉族,1969年9月生,陕西子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农业大学园艺系果树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农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曾任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党委(万柳地区工委)副书记、海淀乡(万柳地区办事处)副乡长(副主任)、海淀乡振海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海淀乡(万柳地区办事处)乡长(主任);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海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中关村大街建设办公室主任。
负责民族宗教、社会建设、街道、民政、司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交通、退役军人事务、人民防空、信访、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机关事务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区民族宗教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乡环境办、区交通委)、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人防办、区信访办、区政务服务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消防救援支队、区地震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卫中心、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办)。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武装部及各驻区部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台办、区侨联、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供电公司、市交通委运管局海淀管理处、交通执法总队第六大队。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科技创新部部长、产业发展部部长、创新服务部部长,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林剑华,男,1979年2月生,汉族,浙江玉环人,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科技创新部部长、产业发展部部长、创新服务部部长,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曾任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海淀园管委会副主任;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北京市委中关村科学城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正处级)、科技创新部部长、产业发展部部长、创新服务部部长,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局长,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负责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知识产权、投资服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方面工作。协助区长负责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日常工作。分管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科信局(知识产权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西区办、核心区发展研究中心、示范区展示交易中心。联系区区委军民融合办、区科协、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驻区金融机构、各类民办学校、区职业学校、区老龄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航,女,1968年7月生,汉族,福建惠安人,无党派,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曾任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海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政府(北京市海淀区温泉地区办事处)镇长(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海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
负责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园林绿化方面工作。分管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绿化办)、各镇政府、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联系区红十字会、区工商联、区妇联、区气象局、区私个协。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局长
陈朝晖,女,1972年5月生,汉族,黑龙江巴彦人,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建筑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局长。
曾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丰台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管理二处处长;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处长;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文物方面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规划方面工作。 分管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屋征收办)、区房管局(区住房保障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圆明园管理处、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区精神文明办、区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