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海淀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海淀区坚持首善标准,积极探索创新,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本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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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海淀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首善标准,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探索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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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进展成效图集

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