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4月28日 09:38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一方应于2022年3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手续,2022年3月(含)至2025年5月(含)参保缴费地应为海淀区,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5年5月(含)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如2022年3月(含)和2023年1月(含)至2025年5月(含)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存在补缴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