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全区数据工作。
(二)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
(三)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落实相关政策性文件和指标标准规范。
(四)统筹推进本区数字政务和数字城市治理建设。
(五)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