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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F/2019-343021 公开责任部门 海淀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07日 公开日期 2019年08月19日
关键词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栏
内容概述 一、工作背景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内容 四、职责分工 五、实施步骤 六、工作要求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工作动态
备注
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ofd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海淀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以推进海淀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巩固综合防控成果,组织完成2020年示范区复审,进一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2008年第三次全国死因调查结果显示,慢性病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死亡原因,原国家卫生部办公厅于2011年出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见卫办疾控发〔2011〕35号),通过开展示范区创建,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的慢性病防控体系,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慢性疾病。我区于2014年成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慢病示范区),带动了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见国办发〔2017〕12号)、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修订并发布《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见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扩充并提升了相关工作指标,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增加了效果评价指标。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已通过创建的示范区每五年进行一次复审,我区复审时间为2020年。

  二、工作目标

  将慢病示范区复审工作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区和健康促进区的重要内容,对照修订后的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打造综合防控体系,优化慢性病全程管理服务,着重提高居民自身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有效控制慢性疾病负担增长,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提供健康支持。

  三、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国家慢病示范区复审工作共分为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全程管理、监测评估、创新引领等七大部分63项指标,共计300分。主要内容分为:

  (一)推进政策完善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区级慢病示范区建设领导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多部门协作联动,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政策支持、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沟通,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加强联合督导,切实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管理。

  (二)提升环境支持

  将慢病示范区建设与创建全国卫生城区、健康促进区等紧密结合,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三)强化体系整合

  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推进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促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

  (四)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传播慢性病防治、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

  (五)规范慢性病全程管理

  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六)细化监测评估

  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并将调查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七)引领特色创新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创新,及时总结特色案例,使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有特色、可复制、易推广。

  四、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建立区级慢病示范区建设领导工作机制,成立以区长为组长、以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海淀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慢病示范区建设及复审工作。成员单位为: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教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总工会、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残联、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公安海淀分局、各街镇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慢防办),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副主任、区疾控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慢病示范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成立专家团队,对慢病示范区建设及复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项目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资料审核等工作。

  (二)部门分工

  各部门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及海淀区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执行,各单位主要任务如下:

  1.区卫生健康委:承担区慢防办职责,负责统筹慢病示范区建设及复审工作;全面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加强防控体系整合,落实慢性病全程管理,牵头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发布。

  2.区体育局: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推进辖区群众性健身运动开展,在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推进各类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的比例。

  3.区教委:在中小学校、托幼园所开展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加强口腔疾病防治,规范学生健康体检,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建设,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依法开展烟草控制干预措施,禁止烟草广告;协助推进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

  5.区园林绿化局:按照国家标准推进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建设。

  6.区总工会:指导并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检和工间健身活动,促进各单位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7.区医保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负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和低收入救助人员的医疗救助水平。

  8.区民政局: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医疗救助工作;推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配合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

  9.区发展改革委: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10.区财政局:保障全区慢性病防控及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11.区残联:负责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工作。

  12.区委宣传部:根据相关主责部门提供的新闻线索,充分利用区内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对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进行宣传报道。

  13.区统计局:协助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成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调查、全人群死因监测等工作,组织开展慢病防控工作相关调查分析。

  14.公安海淀分局:协助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

  15.各街镇: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传播慢性病防治、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积极组建社区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推进辖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推进社区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建设;配合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成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等专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8月)

  编制印发《海淀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方案》,召开慢病示范区复审启动工作会,解读工作方案,部署具体任务,组织专项培训,全面启动海淀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准备工作。

  (二)自查及资料整理阶段(2019年8月—12月)

  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及海淀区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任务分工及复审资料的要求,对2014年以来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并整改,认真总结特色及创新工作,按要求做好验收资料准备。

  (三)开展专项调查阶段(2019年8月—2020年2月)

  启动社会因素调查及成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

  组织编制《海淀区2019年成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对社会因素调查应提供的数据要求及统计口径,在全面收集整理各部门数据的基础上,在全区29个街镇开展抽样调查,并组织调查报告的撰写。

  (四)区级督导阶段(2019年9月—2020年4月)

  区慢防办对各成员单位逐一走访,对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资料准备情况开展现场指导及督导,并形成督导报告。

  (五)市级及国家复审阶段(2020年4月以后)

  在完成区级督导后,区慢防办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复审申请,并组织迎接市级评估检查。按市级评估建议整改后,迎接国家慢病示范区复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示范区复审工作是我区国家卫生区和健康促进区创建成败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区慢防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将慢病示范区复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明确领导、责任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工作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新媒体资源,与传统媒体共同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格局,深入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结合区域特点,重点加大对老年人、高科技企业人群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公民健康素养。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结合创建工作要求,不断整合资源,强化工作研究,在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的基础上,推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将慢病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逐步固化为政策、规章、制度,为慢病示范区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